汉字的早期规范——书同文字早在先秦时代,“书同文字”就作为文字规范的理想提出来了。《管子·君臣》提到:“衡石一称,斗斛一量,丈尺一制,戈兵一度,书同名,车同轨,此至正也……先王之所以一民心也。”《礼记·中庸》记载:“(子曰)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管子》、《礼记》记述的“书同文”,是一种理想还是确有其事,可能还难以下一个定论。不过,西周中晚期到春秋之际,汉字形体规整划一的程度确实是非常高的,这似乎透露出当时文字规范的一些信息。文献记载的由周宣王太史籀编纂的第一部字书《史籀篇》,很可能就是当时文字整理规范留下的成果。 《史籀篇》,又简称《史篇》。《汉书·艺文志》载:“《史籀》十五篇。”自注:“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时(25—56)亡六篇矣。”又说:“《史籀篇》者,周时史官教学童书也,与孔氏壁中古文异体。”《史籀篇》亡佚已久,今天无法知其梗概。据班固所说,此书为“史官教学童书”,属于识字课本一类。又说李斯等作《仓颉篇》等书,“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体复颇异”,其编写方式、体例,自然也有所法取。由《仓颉篇》可以推测,《史籀篇》大概是按意义间的关系编排而成,四字为句,二句为韵,以便学童习诵。王国维认为,《史籀篇》盖取名于字书首句“太史籀书”,“籀”是“读”的意思,并无史籀其人,其文字为“秦之文字,即周秦间西土文字”,“《史籀》一书,殆出宗周文胜之后,春秋战国之间,秦人作之以教学童”。[1]王氏否定有太史籀其人,进而否定其书作于周宣王时期,而主张出自春秋战国间秦人之手,此说颇为学术界推重。李学勤根据考古资料,认为:“太史籀实有其人,上海博物馆所藏的一件鼎,铭文有‘史留’,当即史籀。东周的秦文字可溯源到宣王时青铜器《虢季子白盘》,恐非偶然,恐怕盘铭就是史籀倡行的字体吧?”[2]尽管我们还不能绝对肯定《史籀篇》出于周宣王之时,但就《说文解字》所存220余个籀文来看,《史籀篇》的字体结构与西周中晚期的金文和秦系文字大体相合,这表明《史籀篇》不可能迟于春秋。秦兴于西周故地,更多地继承了西周文字的风格特色,这就是籀文与秦系文字颇多一致的原因所在。《史籀篇》的成书,我们以为当与《礼记》《管子》所记“书同文(名)”的时代相近,《史籀篇》不仅是教学童的课本,也是先秦“书同文字”的范本。 春秋战国时代,诸侯为政,不统于王。战国百家争鸣,语言文字也得到高度发展;六国地域分歧,同时导致了语言文字的地域性变异,出现了“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局面。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统一度量衡的同时,实行“书同文字”的政策。秦代的“书同文字”是历史上有明文记载的一次文字整理规范活动。《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初并天下,“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秦统一后施行“书同文字”,是治理天下,维护统一的一项重要措施。许慎《说文解字·序》对此也有记述:春秋以后,“诸侯为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为配合“书同文字”工作,《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这些字书为“书同文字”提供了范本,同时作为识字课本也有利于规范的推行。 秦始皇推行“书同文字”,是以秦小篆作为正体来规范六国异文的。《汉书·艺文志》和《说文解字·序》都明确指出:《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文字多取《史籀篇》”,形体“或颇省改”,这就是当时的秦篆(小篆)。经过“书同文字”之后,六国文字异形的历史基本宣告结束,小篆成为汉字定型的系统。 到了汉代,乡里书师将《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三篇字书合并,分为60字一章,共有55章,依然叫《仓颉篇》。秦汉时期,《仓颉篇》曾广为流行,汉代扬雄、杜林分别为该书作过注释。到宋代《仓颉篇》大概就亡佚了,后人已经无法知晓其面目。20世纪,西部地区和阜阳汉简《仓颉篇》残简的发现,人们对这部亡佚千余年的字书才有了具体的了解。 1930年发现的居延汉简《仓颉篇》,首章作“仓颉作书,以教后嗣,幼子承诏,谨慎敬戒”,说明《仓颉篇》的书名就是选取首章前两个字。20世纪80年代公布的阜阳汉简《仓颉篇》,应该是汉代《仓颉》《爰历》《博学》的合编本。从阜阳汉简《仓颉篇》可以进一步知道,《仓颉篇》以四字为句,每句的组成,主要是相关字词的罗列,字词之间、上下句之间意义并不追求关联性,同句与各句之间表达完整语义的很少见;一般是隔句押韵,每章一韵到底。《仓颉篇》的编排采用通行的四言韵文,为了便于记诵,尽量将意义相同、相近、相关、相类的字编到一起。 作为文字书的雏形,《仓颉篇》不仅对“书同文字”发挥了范本作用,而且也为后来字书的编纂树立了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