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 甲骨文合集20786,殷 ……乂。 按: 象兩器物交叉之形。或認爲是割草工具。卜辭殘缺。
甲骨文合集33140,殷 乂尊十牢。
白石神君碑,東漢 濟濟俊乂,朝野充盈。 按:俊乂,才德出眾。《書·皋陶謨》:“俊乂在官。”
校官潘乾碑,東漢 扶弱抑彊,□刈骾雄。 按:从刀,同《説文》或體。刈,殺。
伏君妻咎雙仁墓誌,北魏 至乃絺綌是刈之冝,採蘩于澗之事,莫不亹亹躬爲,有懃無殆。 按: “乂”訛作“叉”。刈,收割。
光州刺史鄭述祖天柱山銘,北齊 譸諮俾乂,非公勿許。 按:乂,治。《書·堯典》: “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乂。”
張壽墓誌,隋 以公耆乂舊勞。 按: 耆乂,即耆艾,指尊長,亦泛指老人。《莊子·寓言》: “重言十七,所以已言也,是爲耆艾。”
韓君妻張氏墓誌,唐 保乂夫家。 按:訛作“又”。保乂,治理使之安定太平。《書·君奭》: “率惟兹有陳,保乂有殷。” 《説文》: “乂, 芟艸也。 从丿从乀, 相交。, 乂或从刀。 ” “乂”象兩器物相交叉之形,或以爲是割草的工具。“刈”爲分化字,後世文獻中與“乂”不可混用,并非狹義異體關係。 “乂”字甲骨卜辭殘缺,義不詳。石刻文獻中“乂”用法多引自 《尚書》。《尚書》中多處用到“乂”字,指安定、治理、英才等。“刈”則專指收割雜草,引申作殺。“英乂、保乂”等不可用“刈” 。
乂·义yì甲骨文像剪刀之形。或加“、”指示所“乂”之物,生成的形声字有: yi 阳平:仪(仪表) 上声:蚁(蚂蚁) 舣(船靠岸) 去声:义(义务) 议(会议) 刈(割也) 艾(自怨自艾;另读ài,草名,生成的形声字有“砹”,一种放射性元素) 乂(yì)芟艸也。从丿乀相交。 【按】芟,音shān,割草。 239.趣談“乂”字乂,割草形,借爲治理。加刀返還。
△乂yì2画 丿部 〈书〉治理;安定: 保国~民|海内~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