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赋
周代的九类赋税。《周礼・天官・大宰》:「以九赋歛财贿:一曰邦中之赋,二曰四郊之赋,三曰邦甸之赋,四曰家削之赋,五曰邦县之赋,六曰邦都之赋,七曰关市之赋,八曰山泽之赋,九曰币余之赋。」 郑玄注:「邦中在城郭者,四郊去国百里,邦甸二百里,家削三百里,邦县四百里,邦都五百里,此平民也。关市、山泽谓占会百物,币余谓占卖国中之斥币,皆未作当增赋者。」按,前六种赋税皆以地区远近爲区别,徵土地产物;关市之赋徵商旅税;山泽之税徵矿、渔、林业税;币余之赋指不属以上各类的其他赋税。後以「九赋」泛指各类赋税。
南朝 宋 鲍照《喜雨奉敕作》诗:「关市欣九赋,仓廪开万箱。」 《南齐书・武帝纪》:「军国器用,动资四表,不因厥产,咸用九赋。」 唐 柳宗元《柳常侍行状》:「示优裕之德以周惠,利缓九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