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其所
1 《谷梁传・成公八年》:「媵,浅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伯姬之不得其所,故尽其事也。」 范宁注:「不得其所,谓灾死也。」本指未得善终,後谓没有得到适当的安顿。
汉 荀悦《汉纪・文帝纪论》:「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而相与歌咏,各言其情。」 唐 韩愈《送崔复州序》:「苟有不得其所,能自直於乡里之吏者鲜矣。」 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任何政党的政策如果不顾到这些阶级的利益,如果这些阶级的人们不得其所,如果这些阶级的人们没有说话的权利,要想把国事弄好是不可能的。」 2 不能达到目的。
晋 葛洪《抱朴子・勤求》:「何异诣老空耕石田,而望千仓之收,用力虽尽,不得其所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