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田文既死,公叔爲相,尚魏公主,而害吴起。」
宋 高承《事物纪原・天地生植・公主》:「《春秋公羊传》曰:天子嫁女於诸侯,至尊不自主婚,必使同姓者主之,谓之公主。盖周事也。《史记》曰:公叔相魏,尚魏 公主,文侯时也,盖僭天子之女也。《春秋指掌碎玉》曰:天子嫁女,秦 汉以来,使三公主之,故呼公主也。」
五代 冯鉴《续事始》卷十:「汉制天子女爲公主,姊妹曰长公主,帝姑爲大长公主。」
《明史・公主传》:「明制: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
2 对某些妇女的尊称。
晋 干宝《搜神记》卷十四:「汉礼,皇后采桑,祀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