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二]保留了远古时期婚姻制度的习俗 |
释义 | [二]保留了远古时期婚姻制度的习俗摩尔根指出,一定的婚姻形态,是同一定的血缘共同体形态相对应的: 血亲婚姻对应于血缘公社; 群婚和对偶婚对应于氏族; 专偶婚对应于家庭。血亲婚姻尚处于人类蛮荒,姑且不论。群婚和对偶婚的氏族时期,人类生产力非常低下,为了获得生活资料,各个氏族部落之间互相杀掠,战胜者将战败者男子作为奴隶,女子往往充当妻子奴婢。《说文·女部》提供的 “女性语义场”中,提供了这方面的信息材料。例如 “奴”的解释为:“奴婢,皆古之罪人也。《周礼》 曰: 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从女从又。”从造字取象来看,即人手 (又)抓捕女人的会意,由此可见 “女” “奴”原本一词,过去,妇女自称词曰 “奴家”,即源于此。[12] “女” 字意象浅析 女 字反映出来的是人类生生息息的周而复始的生存源头 “女” 字的字形属象形字: 一个女子跪坐着 (古人席地而坐) ,双手温文地放在胸前。萧启宏先生在 《中国汉字经》一书中,为 “女” 字所注本经曰:“女字象母,匿藏两乳。女音通泥,泥为水土。水济众生,坤育万物。刚柔并用,含蓄抱朴。”泥为水土,水济众生,人的生命一开始就生长在母体的羊水(大海)里; 土能分布四气,孕育万物。所以 “女” 字反映出来的是人类生生息息的周而复始的生存源头,其意象所显示的就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女人之象形,而是与人类社会生活紧密相联系在一起的一系列复杂的文化观念和社会生活图景了。 姓“姓氏”从女的来源 《说文》对 “姓”的解释为: “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曰: ‘天子因生以赐姓’ 。”这个解释,包含了如下两个方面的含义: 即生子和家族标志。 娶 凝结了婚取制的记忆 “娶” 字来源于 “取” ,字的造型上也就凝结了人类历史上最为古老而野蛮的婚取制: 抢娶 (抢亲)。 这种记忆,即使到了男娶女嫁由夺 “取”演进到聘 “娶”之后,抢婚之余绪,仍有迹可求。一种是作为习俗,存在于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中。清刘献廷 《广阳杂记》卷一:“猓猓娶妇,则请兵于官以劫之,妇家亦以兵守。劫归未合,妇辄逃去,入深山中与私男子野合,有孕而后迎妇”。海南黎族人在接亲和送亲队伍在女家村口相遇后,都要表演一场抢与反抢的 “战斗”。六个少女围住新娘不让接,六个男子就去抢新娘,你抢我夺,抢回又被夺去,往往 “战斗”十几个回合也不分胜负,这种抢夺叫做 “闹新娘”。在争夺最激烈,达到高潮时,男方寨子男男女女就吹着笛子、唢呐,敲着牛皮鼓前来助威。当新娘被六个小伙子抢到,闹新娘活动才算结束。另一种是真抢: 江西民间存在一种抢亲的传统。这种抢亲都出于不富有的人家,抢亲的前提是 “郎有心,妹有意”; 抢亲的原因是付不起够面子的聘金,更请不起大场面的流水酒席,而女方家长又要面子,绝对不承认自己的女儿没人要,但也觉高攀有钱人家不容易。在这种微妙的情况下,往往男方就以抢亲方式来了结此事。不成文的惯例是,要抢必须在腊月里,否则不算好汉。抢亲之前,男方要先弄清女方家庭的情况,估计自己的实力,多邀亲朋好友帮忙,最好是让人事先以各种借口调开或绊住女方家的男人,然后由准新郎迅速进入女方家,用被单一类工具把姑娘包好,背着就溜走。如被人发现,就强力突围而逃。抢婚,不论如何情形,男女双方都不能使用武器,只能凭手脚,最多把对方打倒,但不能伤人。只要把姑娘抢出大门,就算成功了一大半,女家一般只有认了,很少有追赶不休的[13]。 无论是闹婚的习俗,还是真抢,都是远古婚姻实况的一种延伸方式。除此之外,远古婚姻中还有“媒”和 “婚姻”两个字值得探讨。 “媒”字为后起会意兼形声字,其本字当为 “某”字。“某”字现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许慎说,认为 “某”的初义是 “酸果”,即俗称的 “梅子”; 另一种是日本的汉字研究家高田忠周说,“某”字原用为 “禖”,写成 “某”是古字省文通例。叶舒宪先生是这种说法的拥护者,认为 “禖”才能体现 “媒”的神圣意蕴。《说文》: “禖,祭也,从示某声。《礼记·月令》: 玄鸟之日,以太牢祠于高禖。”作为祭礼之名的高禖,其时间为玄鸟至之日,即仲春日也; 其牺牲为太牢,即牛羊猪,所祭的内容为求子。由此可见,高禖即为春神,也就是男性的高禖神。郑玄为 《礼记·月令》注 “高禖”时说: “后王以为媒官嘉祥而立其祠焉,变媒言禖者,神之也。”[14]高禖神作为最初的媒人,不是以三寸不烂之舌为能事的媒婆,而是拥有能行使 “初开”义务的男性酋长或祭司王。人类学研究表明,初民们普遍相信女人的处女膜之血是污秽的和危险的,比如民间有婚前打听经期的旧俗,因为结婚那天碰到经期,就犯了 “骑马拜堂,家败人亡”的恶兆。表示妇女月经的字是 “姅”。《说文》 “姅”下引 《汉律》 “见姅变,不得侍祠”,强调了妇女经血之不吉。[15]正因为处女膜像经血一样污秽和危险,所以初民形成一种由具有神性的祭司王来行使处女 “初开”的礼仪。这种礼仪,一般都在 “高禖” (由祭神而引为祭祀之地) ,如社或春台等特殊地点举行。《墨子·明鬼》: “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云梦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这个资料说明,“初开”仪式是公开的,人们都可围而观看。这种情形不只存在于中国远古时代,在外国也有详细的描述。布雷多克的 《婚床》一书,非常仔细地描写了巴比伦史诗 《吉尔伽美什》中原始酋长们的 “初开”义务。 以 “媒”的这种 “初开”神事,用来解读古诗,我们会有一种新的理解。比如 《诗经·伐柯》: 伐柯如何? (斧柄怎么削才行? ) 匪斧不克。(没有斧头不可能。) 取妻如何? (老婆怎么讨才好? ) 匪媒不得。(没有媒人娶不了。) 以斧起兴,斧为阳物的象征,没有斧就削不了斧柄,引到娶妻,无媒娶不了妻。用这种观点来解读 《诗经·氓》诗,会产生一种与以往不同的理解: 氓之蚩蚩,(有人这样假忠厚,) 抱布贸丝。(带了布来换丝绸。) 匪来贸丝,(不是真来换丝绸,) 来即我谋。(找我暗将亲事谋。) 送子涉淇,(送你渡过淇水去,) 至于顿丘。(直到顿丘才分手。) 匪我愆期,(不是我把婚期误,) 子无良媒。(你没找到开礼的媒。) 将子无怒,(请你快别再生气,) 秋以为期。(秋天咱俩订白头。) 这段诗中的 “媒”,如果用原始隐喻义来解释的话,其理解与以往将有不同。从女主人公推延婚期至 “秋以为期”,可判断诗中故事发生在春季。闻一多在 《诗经·通义》 中曾解释说: “初民根据其感应巫术原理,以为行夫妇之事,可以助五谷之蕃育,故嫁娶必于二月农事作始之时行之。……次之,则初秋亦为一部分谷类下种之时,故嫁娶之事,亦或在秋日。”春季正是男女相择结为情侣,甚至可以 “奔者不禁”的时节。氓在这时带着礼物来 “谋”女主人公,是符合习俗,完全合法的。但女主人公却拒绝了,即使二人到了可以公开发生性爱关系的特殊地点——淇水之泮的顿丘 (即前述之 “高禖”或 “社”) ,女方仍然要求 “愆期”,其拒绝的理由也同 《伐柯》 一样,临时找不到可行初开礼的神“禖”。氓因无 “良媒”而被将求婚之期推至秋天,由此可见 “良媒”在原始禁忌观念中的重要性。[16] 从原始的 “禖”到后代的 “媒”,行使 “初开礼”的古风已不复存在,但非媒不得成婚的古制依然沿袭下来,《礼记·曲礼》上说: “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男女无媒不交”等,都强调了 “媒”的重要地位。就连 “婚姻”这个名称,也还多少反映着未经神媒破瓜不得出嫁的古俗。《释名》上说: “婚,昏时成礼也。姻,女因媒也。” “女因媒也”,不正是衬出了神媒的影子吗? “婚”字源于 “昏”,甲骨文 “昏”字象太阳落到了人 (氏) 的手臂的高度,表示到了 “天暮”的时候。周朝的婚礼,是在昏黑的夜里举行,郑玄注 《周礼》指出: “古娶妻之礼,以昏为期,” 《仪礼》亦云: “主人爵弁,绘裳缁衣。从者毕玄端,乘黑车。从车二乘,执烛前导。”这里描述的婚礼与现在截然不同: 新郎穿黑色礼服黑夜里到女家迎新娘,而且双方迎送的人也要穿黑衣服,甚至连坐的车都是黑色的,一切都是与昏时配衬。黑夜娶亲,因此请人拿烛走在前面照路。为什么婚礼要安排在夜晚呢? 《说文》解释为:“妇人阴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声。” 《酉阳杂俎》也说: “在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由此可见,婚礼在夜晚举行,是阴阳观念在婚姻关系中的体现和反映。现在人们的婚礼,仍安排在傍晚日暮之时,很少有在清晨或正午举行的,正是这种阴阳观念的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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