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父之蛊
谓儿子能继承父志,完成父亲未竟之业。
《易・蛊》:「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 王弼注:「以柔巽之质,干父之事,能承先轨,堪其任者也。」 唐 独孤及《唐故虢州宏农县令天水赵府君墓志》:「有子若干人,训以义方,咸能被服文艺,干父之蛊。」 王国维《红楼梦评论》:「则夫绝弃人伦如宝玉其人者,自普通之德道言之,固无所辞其不忠不孝之罪;若开天眼而观之,则彼固可谓干父之蛊者也。」 鲁迅《故事新编・理水》:「我看大人还不如『干父之蛊』,一位胖大官员看得禹不作声,以爲他就要折服了,便带些轻薄的大声说,不过脸上还流出着一层油汗。」亦省作「干蛊」。 宋 洪迈《夷坚庚志・武女异疾》:「鄂州富商武邦宁启大肆,货缣帛……其次子康民,读书爲士人。使长子干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