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例
旧时西南山区民间约定的惩处条例。
宋 周去非《岭外代答・蛮俗・款塞》:「乾道丁亥,静江 猺犯边,范石湖檄余白事帅府,与闻团结边民之事。猺人计穷,出而归命,乃诣帅府纳款,其词曰:『某等既充山职,今当钤束男侄……上山同路,下水同船,男儿带刀同一边,一点一齐,同杀盗贼,不用此款者,并依山例。』山例者,杀之也。」 明 陆深《燕闲录》:「顷见盘瓠蛮《誓状》云:『某等既充山职,今当钤束男侄……一点一齐,同杀盗贼。不用此款者,并依山例。』山例者,蛮言诛杀也。」 明 曹学铨《桂林风谣》:「法依山例峻,歌叠浪花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