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吕
1 古代校正乐律的器具。用竹管或金属管制成,共十二管,管径相等,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叫做「律」;成偶数的六个管叫做「吕」,合称「律吕」。後亦用以指乐律或音律。
《国语・周语下》:「律吕不易,无奸物也。」 汉 马融《长笛赋》:「律吕既和,哀声五降。」 唐 翁洮《和方干题李频庄》诗:「犹凭律吕传心曲,岂虑星霜到鬓根。」 郭沫若《创造十年》五:「风声和博多湾的海涛,十里松原的松涛,一阵一阵的卷来……那正是一起一伏的律吕。」 2 比喻准则、标准。
唐 韩愈《进撰平淮西碑文表》:「至於臣者,自知最爲浅陋,顾贪恩待,趋以就事,丛杂乖戾,律吕失次。」 宋 洪适《<元氏长庆集>原跋》:「今之所编,颇又律吕乖次。惜矣,旧规之不能存也。」 黄中黄《孙逸仙》:「其人诚亚东之珍宝,其言诚革命之律吕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