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籍
商贾的户籍。秦 汉时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凡在籍的商贾及其子孙,与罪吏、亡命等同样看待,都要服役。汉时又规定凡有市籍的商贾不得坐车和穿丝绸衣服,其子孙不得做官。
汉 晁错《守边劝农疏》:「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贾人,後以尝有市籍者。」 《史记・平准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 《汉书・景帝纪》:「有市籍不得宦。」隋 唐以后,对商贾的政策与秦 汉时有所不同,但仍沿用「市籍」这一名称。《隋书・李谔传》:「以爲四民有业,各附所安,逆旅之与旗亭,自古非同一概,即附市籍,於理不可。」 唐 刘禹锡《观市》:「遂迁市於城门之逵……肇下令之日,布市籍者咸至,夹轨道而分次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