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 ) 伯司簋,殷周金文集成3784,西周晚期 足(世)子孫孫 (寶)用。
 之乘辰鐘,新收殷周青銅器銘文暨器影彙編1409,春秋 自余䣄王旨後之孫, 足利次留之元子。
 古璽彙編45,戰國 足茖司馬。
 古璽彙編946,戰國 肖(趙)足。
 戰國楚竹簡滙編·仰天湖二五號楚墓竹簡遣策34,戰國 足䌁, 新 。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䊷衣11,戰國 大臣之不 (親)也, 則忠敬不足。
 郭店楚墓竹簡·語叢四3,戰國 言之善,足以終殜(世)。
 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十八種2,戰國至秦 近縣令輕足行其書,遠縣令郵行之。
 秦印文字彙編 王足。
 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甲本,西漢 有餘者𢿃(損)之, 不足者補之。
 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西漢 耳目鼻口手足六者,心之役也。
 張家山漢簡·引書93,西漢 雇(顧)右足蹱(踵),力引之。
 張家山漢簡·引書67,西漢 一曰: 夸(跨)足,折要(腰),空(控)丈(杖)而力引之,三而已。
 郃陽令曹全碑陽,東漢 君高升,極鼎足。
 晉皇帝三臨辟雍皇太子再莅盛德頌陽,晉 茂寔足以盈天地而昌六合矣。
 元懷墓誌,北魏 周之魯衛,在漢間平,未足稱美於前代矣。
 王基墓誌,北魏 任性超遥,有毛關雅量; 傲然獨足,齊鴻遥神趣。
 董道生造像記,北周 是以虚空等量,息顯□□,□通自在,八解是足。
 吴嚴墓誌,隋 揚名於後世,足爲孝子之事親終矣。
 李則墓誌,隋 仁堪懷遠,威足摧剛。
 崔祐甫墓誌,唐 公神隨務勞,疾與時邁,自秋徂冬,手足半廢。
 郭敬墓誌,唐 逸足方騰,迅羽光落。
 石經周易,唐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 《説文》: “足,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凡足之屬皆从足。”(徐鍇曰:“口象股脛之形。”) “足”由象形初文 (《甲骨文合集》2878)演變而成, 从止, 象臀部到腳底之形; “止”亦有在頂部者, 如 。 學者們將此字釋爲 “足”或 “疋”。 “足”、“疋”古本無别,後來分化爲二字,“足”上部寫成閉合的“○”形或“口”形。觀甲骨文字形,“足”原始意義應當包含了止(即今所謂腳板)、脛(即小腿)、股(即大腿)三部分。 “足”的本義指整個下肢。《戰國策·趙策四》: “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後來 “足”所指範圍縮小,成爲腳掌的通称。《左傳·莊公八年》: “公惧,隊(墜)于車,傷足喪屦。” 魏晉以後的石刻中,“足”下部常被寫成近“之”形。
足★常◎常
zú象形,甲骨文、金文、小篆上象膝盖或胫骨,下象脚趾,隶定为“足”或“疋”。本义为人体下肢的总称,包括小腿和脚,引申为脚、器物下部的支撑部分,假借为富裕、充足,由此引申为值得、副词(表示够得上、充分达到某种数量或程度)等。 【辨析】 ❶“疋”读shū时与“足”同;又读pǐ,是“匹”的异体字;又读yǎ,与“雅”同。 ❷以“足”作意符构成的字多与脚有关,大致可分为两类:a.指下肢器官、与脚有关的事物,如“趾、跟、距、蹄、踪、蹊、路”;b.指脚的动作及状态等,如“跋、跌、跑、跨、跪、跳、踢、蹈、跛、踟躇、蹒跚”。 ❸以“足”作音符构成的形声字读音不同。cù:促∣zhuō:捉∣zhuó:浞∣chuò:龊。 ❹足/脚 上古时代,“足”的意义有广、狭之分:广义包括股(大腿)、胫(小腿)、跖(脚掌),是下肢的总称;狭义指胫下接触地面的部分(脚)。上古的“脚”指胫(小腿),中古以后转指胫以下的部分,与上古“足”的狭义相当。 足zú甲骨文为象形字,“口”,本为圆形,表示小腿的横切面,“止”为脚板。生成的形声字有: cù 促(促进) 蹙(蹙额) 蹴(一蹴而就) zhuo 阴平:捉(捕捉) 阳平:浞(《广雅》:“浞,水湿。”) chuò 龊(龌龊) 足 (zú)从止。止,古“趾”字。 象脛骨形。 *足tsjewk[甲骨] [金文] [小篆]《說文》: ,人之足也。在體下。从口、止。凡足之屬皆从足。(二篇下) 疋字變形,腿連腳趾形。 足(zú)“ ,人之足也。在下,从止、口。凡足之属皆从足。徐锴曰:口象股胫之形。”(即玉切) 徐锴《系传》:“口象股胫也。”王筠《文字蒙求》云:“足,从止。止,古趾字。口象胫骨形。”[1]学者多认为“口”象股胫之形。杨树达云:“肱、掌、指全部为手,股、胫、蹠、跟全部为足。足从口者,象股胫周围之形。”[2]后专指踝骨以下部分,今称脚。先秦文献用例,如《荀子·劝学》:“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 足部收属字八十四个。足部字大都与脚有关。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名词,有的是下肢器官,有的是与脚有关的东西。例如:“踝、跖、距、跟、蹄”等。第二类是动词,表示脚的各种动作的动词,数量居多数。例如:“跋、跌、跨、跣、跳、踊、践、踢、蹈”等。第三类是形容词,表示脚的各种动作的状态,如“跛、蹇”等。 足zú(7画)
  *足zú7画 足部 (1) 脚: ~迹|~球|手~。 (2) 器物下部像脚一样的支撑部分: 鼎~之势。 (3) 充实够量;不缺乏: ~够|充~|丰衣~食|~有五斤重|不~三十人。 (4) 完全: ~以证明|~可以写完。 (5) 值得;够得上(多用于否定式): 不~为凭|微不~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