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斩後奏
1 《新五代史・梁臣传・朱珍》:「珍偏将张仁遇白珍曰:『军中有犯令者,请先斩而後白。』」後以「先斩後奏」指执法官吏先处决罪犯,然後向上奏闻。
元 曾瑞《留鞋记》第三摺:「因爲老夫廉能清正,奉公守法,圣人敕赐势剑金牌,着老夫先斩後奏。」 《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包龙图陈州粜米记》:「当时文武众官,尽皆失色,违法者先斩後奏,正受开封府尹。」 2 今多借以比喻先采取行动,然後再上报。
毛泽东《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问题》:「有些则造成既成事实再告诉它,例如发展二十余万军队,这叫做先斩後奏。」 老舍《骆驼祥子》九:「这个事非我自己办不可,我就挑上了你,咱们是先斩後奏。」参见「先行後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