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兰的 “三书说”1935年,唐兰在 《古文字学导论》 中首先提出 “三书说”。其三书分别为: 象形文字、象意文字和形声文字。[5]之后在 《中国文字学》中对其“三书说”作了更进一步的阐述: “象形文字(是)画出一个物体,或一些惯用的记号,叫人一见就能认识这是什么。”“象意文字是图画文字的主要部分,和象形同是上古时期的图画文字,不过象意文字,不能一见就明了,而是要人去想的。” “形声字的特点是有了声符,比较容易区别。”唐兰认为,他创立的 “三书” “足以范围一切中国文字,不归于形,必归于意,不归于意,必归于声。形意声是文字的三个方面,我们用三书来分类,就不容许再有混淆不清的地方。”[6] 唐兰把汉字分成象形、象意、形声三种类型。他认为汉字的产生有一定的历史过程。“象形象意是上古期的图画文字,形声文字是近古期的声符文字,这三类可以包括尽一切中国文字。”[7]显然,唐兰首先是从文字历史发生学的角度给汉字进行分类的。若单从历史发生角度而言,假借字和转注字似乎也应有类型之分,而唐兰为什么将其排除在其三书之外呢? 原来唐兰还着眼于文字的结构。唐兰说:“假如这个语言是图画所画不出来的,就只好用假借的方法,找一个声音相同的文字来替代它,这倒是象声,但又是 ‘本无其字,依声托事’ 了,所以一称 ‘象声’ 便无文字。除非后人在这个假借字上加上偏旁,才可以变为新文字,可是只要一加偏旁,又是形声字了。”[8]这段话说明如果文字限定在静态的结构形式上,那么汉字自然不会有假借、转注二类。这主要是就文字结构而言。由此看出,唐兰的三书说是历史观与结构观相结合的产物。 唐兰的三书说,对传统理论是一个冲击,对文字学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未能很好地解决实际问题。这是因为唐氏三书说并没有给非图画文字类型的以义会意的会意字留下位置; 不包括假借,把假借字排除在汉字基本类型之外,不能真正反映汉字的实际; 象形、象意的界限不很明确,难以把握,划分意义不大,例如: “雨”字,唐氏在 《古文字学导论》上编当中当作象形文字,上编 《正讹》里又改称为象意文字,“上”和 “下”字,《古文字学导论》 中当作象意文字,《中国文字学》 中又改称为象形文字,可见唐氏在划分象形、象意时,也 “有混淆不清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