械( ) 居延新簡EPF22.161,西漢 令脩治社稷,令鮮明。當侍祠者,齋械,謹敬、鮮絜、約省爲故。
 馮暉墓誌,東魏 進馲馬五六千,並人馬衣甲器械全。
 楊士墓誌,唐 至若孔壁漢簡之精微,盜械豹文之幽跡。 《説文》: “械,桎梏也。从木戒聲。一曰器之緫名。一曰持也。一曰有盛爲械,無盛爲器。” 早期實物文字借“戒”作“械”。《古璽彙編》163“戒客之鉨”,“戒”讀“械”。《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簡125—126: “群盜赦爲庶人,將盜戒囚刑罪以上,亡,以故罪論,斬左止爲城旦……” “盜戒”讀“盜械”,是施加刑械。
械★常◎常
xiè形声,从木,戒声,本义为各种器械的总称,引申为刀、枪等兵器,枷、镣铐等刑具、用枷、镣铐等刑具拘禁等。 【辨析】 械/器 这两个字都可以指各种器物,但有区别: ❶“器”一般指容器,“械”一般指攻守之具、刑具及非容器的器具。 ❷“器”又用于才能、气度等抽象义,而“械”没有这种用法。 械 金文; 篆xiè[木(意符)+戒(戒備,聲意符)→械(《説文》:“械,桎梏也。從木,戒聲。一曰:器之緫名。一曰:持也。一曰:有盛爲械,無盛爲器。”鐐銬和枷一類的刑具〈受械〉;裝有木柄的武器〈軍械〉,工具的總稱〈器械〉。雙方用武器打群架〈械鬥〉。)] [西漢] 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器械一量,同書文字。”(統一度量衡,同一文字。) 械xiè(11画)
  【提示】木,中间是竖,不是竖钩; 位于字左时,末笔的捺改点。 *械xiè11画 木部 (1) 〈书〉 镣铐和枷之类的刑具。 (2) 器具: 器~|机~。 (3) 武器: ~斗|缴~|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