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 | 歡(欢)愛(爱) 男欢女爱从婚媾 |
释义 | 歡(欢)愛(爱) 男欢女爱从婚媾(甲) (金) 简化后的“爱”也够意思,体现了现代人对“爱”的价值取向:爱情即友情,维系友情的不是别的,是那只爪下“冂”的覆盖物,比方汽车、洋房、海外关系、大额支票等。至于有 “心” 无 “心” 并不重要。 在古代,男女相爱,女称男为 “欢”,《乐府诗集·子夜歌》有歌云: “欢愁侬亦惨,郎笑侬便喜。”这里的“欢”是指她所爱的对象。刘禹锡《踏歌词》中也有“唱尽新词欢不见,红霞映树鹧鸪鸣” 的诗句。因此,本节就从 “欢愛” 说开去。 欢,是个讨人喜爱的字,“欢” 到哪里,哪里都不会冷清。比如欢迎、欢乐、欢快、欢娱、欢心、欢庆、欢笑、欢天喜地等等,这些都是用来形容人的一种感情流露和热烈喜悦的气氛。可是,造字者创造 “欢” 字的当时,却偏偏没有看到人的 “欢”,看到的只是猫头鹰在漆黑夜晚里,对于猎物的贪婪。 甲骨文的 “雚” (音贯), 从 “ ![]() ![]() ![]() “雚”,殷墟卜辞(1)用为猫头鹰,“王其遘雚。” 是说商王遇见猫头鹰。 (2)用为灌,灌为祭名,斟酒浇地降神,“乙酉,酒雚,其受佑。” (3)用为观,“王其雚日出。” 猫头鹰,即鸱鸺,也叫鸱枭、鸱鸮,猛禽。爪子锋利,双目有神,白天闭目休息,夜晚睁大双眼善于在黑夜里追寻和捕捉猎物,有时还发出一串酷似人笑的可怕怪叫声。《淮南子·主术训》: “鸱夜撮蚤蚊,察分秋毫,昼日颠越不能见丘山,形性诡也。” 到了小篆时代,“雚” 作为一个组字部件组构了许多汉字,“歡”就是其中一个。“歡”,从“欠”,从“雚”,雚亦声,为形声兼会意字。“欠”,在这里是如鸱鸺局缩着身子的标意。古人以 “雚” 取象创 “歡” 字,大概不是因为当时人的欢乐并不多;以擅长夜间出没的猛禽造“歡” 字,大概不是白天人的欢乐更稀少,而是因为猫头鹰咯咯的 “笑声”划破了沉寂的夜空,给人带来几分响动的陪衬。原来这异类和人类的 “歡”是靠夜幕降临以后才能实现。而那时的人也一样,他们虽然没有具备像猫头鹰那样一双特别明亮的眼睛,但却能瞅准目标;他们虽然没有具备像猫头鹰那样一双锋利的爪子,但却能准确无误的捕捉住猎物;他们虽然没有猫头鹰 “察分秋毫” 的本领,但却不会弄错了对象; 他们虽然 “其性诡也”,但却不碍别人的好事; 他们虽然也局缩着身子瞄准对象,但也不影响他(她)被对方的发觉; 他们有时也可能向对方发出一种声音,但声音比较悦耳,却不像猫头鹰的声音那样暴露。他们捕捉猎物的能力,一点也不逊色猛禽,并且可以在夜幕之下,借一堆篝火的光亮,完全将 “猎物” 消化,正如古人的诗句: “欢娱在今夕,嬿婉及良时。”(汉·苏子卿)在母系族落群居的后期,在禁止族内婚的情况下,人类的婚姻状态大抵就是如此。 金文中的 “雚” 猫头鹰曾是殷商人的狂热崇拜物,又是商族祖先的图腾,它以商族祖先神的身份受人敬重的,故金文的商有 “ ![]() “歡”的本意原来是母系族落男女借夜幕的降临,双方与外族男女相互 “寻欢”。从本意引申就产生了诸如“欢心”、“欢喜”、“欢迎”、“欢娱”、“欢爱”、“欢乐”、“欢客”、“欢场”等表述“欢”的不同意境的双音词来。《说文》: “欢,喜乐也。从欠,雚声。” 其实 “喜乐也”是对夜幕降临以后那种 “欢” 的情景的引申。 鸱枭的 “雚”,不仅组构了像 “歡” 这样的富有动感状态和想象空间的汉字,而且还组构了如下富有动感状态和想象空间的其他汉字: 觀(观): 增加形符 “见”。觀,是羡慕、模拟猫头鹰的察觉能力。 鹳:增加形符 “鸟”。鹳,俗称老鹳,涉禽。体大,长腿长喙,喙善捕鱼食。对水中的鱼儿具有猫头鹰的察觉能力。 勸(劝): 增加形符 “力”。勸,是以猫头鹰的精勤察细,勉励、说服对方。 權(权): 增加形符 “木”。权,秤锤,形似鸱缩,鸱枭栖于丛林权机捕食。权具权谋、计谋、诡变、变通之意。 獾: 增加形符 “豸”。獾,形如家狗而脚短,穴土而居,如猫头鹰昼伏夜出,视力特强,食果实虫蚁。 罐: 增加形符 “缶” (陶器)。罐,其形局促瑟缩,如鸱枭之蹲状。 灌:增加形符“水”。灌,殷商时为祭名,罐中取液,洒酒浇地以祭。猫头鹰白天栖于丛林之中,故丛林之木称灌木。 颧:增加形符 “页”(头的标意),鸱鸺面部,眼下腮上凸出部分,后也用于人,称颧。 楷书的 “歡”,是小篆的隶变。原始社会的 “歡”,虽然得到了夜幕下猫头鹰的启示,但是为了繁衍后代,壮大人丁。而如今的 “歡”,更多表现的是一种情欲的赌场,不夜城的烈焰竟然扑灭了篝火,这“旧账没清还要借” 的 “欢”便是这种贪婪的证据。 现在说 “爱”。 爱,是个令人倾心的字。“爱” 在字海里与其他字相比,它可以使人着迷,既典雅古气,又年轻热烈。但“爱”字不太好说,一提起似乎既熟悉又陌生。现在年轻人都喜欢说“爱”,可大都不太用 “心”,给予对方的情谊究竟有多少,谁也说不清。古人的 “爱” 与今人的“爱” 有着很大的差别。古人的 “爱” 是表里如一,而今人的 “爱” 是雾里看花。还是古人的 “爱” 实在,实在就实在这个 “心” 上了。不信么?请看 “爱” 字的嬗变。 甲骨文未收 “爱” 字,这不是远古人没有爱,而是“爱” 字把那游离不定、露水般晶莹闪光的美好时空没能捉住。 金文的 “爱”,从 “匕”,从 “人”,从 “心”,为会意字。“匕”,古代为女性的标意符号(请参阅第一集“匕土,男人与女人的最大约数” 一节,第257—261页), “匕”与“人”交织穿插结合,写作“ ![]() 小篆的 “爱”,作为会意字,更富想象空间与人文色彩。小篆的 “爱” 是爱的历程的一幅美丽的画卷: 用男女二人的交织将 “心” 牢牢裹在怀里,下面仅仅露出一只起步的左脚,就像一对恋人用花伞遮住了紧贴的心身。从 “心” 所开跋的 “爱” 的历程,是锦绣的历程,这爱河里一定是牛奶缸里漂移着鲜花。 楷书的 “愛”,比起小篆来,一点也不逊色。上部将标示女性符号 “匕”,被换成一只手(爪); 中间用“冂”(坰之初文,在这里具宽阔义)将“心”涵盖其中;下部的“夂”(音随),是小篆左脚的隶变。楷书的“愛”,比小篆 “愛” 得更富有人性: “愛” 是心的历程,是手脚并用的 “心” 的驰骋。 有朋友对楷书的 “愛”,又有一番诠释: 楷书的“愛”,体现了古人对 “愛” 的一种意境,爱是要抓住对方的“心”,并把它小心地保护在“冂”下,用生活“夂”的激浪去不断冲刷“愛”的尘垢。这是古典式的“愛”。 古人的 “愛” 是纯粹的、朴实的,是心之所想,求之不得的渴望。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首篇就是写 “愛” 的: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你看相思的情结多么纯真,多么炽热。因此,许慎在《说文》中说 “愛,行貌。” 是说 “愛” 是心理在行为上的流露。 古代女称男为欢,男称女为爱。“欢爱” 即男欢女爱,也无非是古今男女间的事,“时下流行的说法是‘做爱’。‘做爱’这个词不知道是谁发明的,我以为可以得诺贝尔奖。它不像 ‘云雨’ 那样古奥,也不像 ‘日’、‘操’ 那样粗俗,又不像别的说法那样歧义,而且还多少有点味道,难怪大受欢迎。” (易中天《大话方言》) 简化后的 “爱” 也够意思,体现了现代人对 “爱”的价值取向: 爱情即友情,维系友情的不是别的,是那只爪下 “冂” 的覆盖物,比方汽车、洋房、海外关系、大额支票等。至于有 “心” 无 “心” 并不重要。 上边说了这么多 “爱”,一般是框限于家庭的。在家庭,爱情是基础,感情是维系,亲情是纽带,而友情只能是家庭中 “爱” 的稀释物。 真正的爱,要爱得舒坦,晨星露月要经得住太阳的烘烤与蒸发,不落暧昧之嫌;爱是相互的,爱需要交流,是双程车票。佛教是诃欲的,经书有 “薪火虽炽燃,人皆可舍离; 爱火烧世间,缠绵不可舍” 的话,要达到“登长乐之高山,出爱河之深际” 的境界确非易事。如果 “爱” 发展到 “嗳” 的程度,就应该警惕爱的变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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