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 甲骨文合集5450,殷 貞 尹令比㐭𦉶叶王事。
 比甗,殷周金文集成913,西周早期 比乍(作) (寶)獻(甗)。
 班簋,殷周金文集成4341,西周中期 (以)乃𠂤(師)右比毛父。
 古璽彙編5377,戰國 比。 按: 同 《説文》古文。
 古陶文彙編3.763,戰國 比□。
 郭店楚墓竹簡·老子甲33,戰國 酓(含)惪(德)之厚者,比於赤子。
 郭店楚墓竹簡·成之聞之17,戰國 智(知)而比即,則民古(欲)丌(其)智(知)之述也。
 睡虎地秦墓竹簡·效律27,戰國至秦 萬石一积而比黎之爲户。
 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75,戰國至秦 鬬折脊項骨,可(何)論? 比折支(肢)。
 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横家書,西漢 任秦也,比燕于趙。
 漢印文字徵 田比幹。
 胡明相墓誌,北魏 峻比城隅,標華灌木。 《説文》: “比, 密也。 二人爲从, 反从爲比。凡比之屬皆从比。 , 古文比。” 从二“匕”。“匕”是古代一種長柄淺勺、勺端稍鋭的取食器具的象形,排比二“匕”成字,表示“比”的本義是相鄰並、靠得近,同時“匕”也提示字的讀音。《説文》 “密也”,説義可從,但構形分析爲从“反从”則不正确。 從商周古文字看,“比”字與“从”字形體判然有别,相互並無關係,並非改變“从”字的書寫方向造成。形體由商周到小篆,主流一直保持从二“匕”的構形,唯古文有别。隸變以後,所从的二“匕”筆畫平直,失去象形性。“比”字之用,由相鄰並、靠得近這一本義,引申而有聯合、勾結、相比照諸義,這些意義在傳世或出土先秦文獻之中都經常可以看到。如《詩·周頌·良耜》: “其崇如墉,其比如栉。”這裏的“比”用的是本義。又如殷墟卜辭云: “辛酉卜,爭貞: 王比望乘伐下危?”這裏用的是聯合義。又如《論語·爲政》: “君子周而不比。”這裏用的是勾結義。再如《左傳·昭公二十八年》: “慈和徧服爲順,擇善而從之爲比。”杜預注: “比方善事,使相從也。”這裏用的是比照義。
比★常◎常
bǐ表意,甲骨文、金文象二人紧密相随之形(一说从二匕),小篆字形稍变,隶定为“比”。本义表示并列,挨着摆放在一起,引申为密切、靠近、比较、比方、依附等。 【辨析】 ❶以“比”作音符构成的形声字一般韵母为i,但声调和声母不同。bǐ:吡、妣、秕∣bì:毕、庇、毙∣pī:批、砒、纰∣pí:枇、琵、蚍、毗∣pì:屁。 ❷比/密 “比”有密切义,与“密”音义相近,这两个字是同源字。 ❸用于“比肩、朋比为奸、鳞次栉比”,台湾读bì。 比bǐ会意字,与“北”字相反,甲骨文本义是两个人相挨着,如比翼、比肩,作意符生成的字有皆、昆等。作声符生成的字有: bi 阴平:𫕅(钗子) 上声:妣(考妣) 秕(不饱满的谷粒) 去声:毕(毕业) 筚(筚路蓝缕) 跸(驻跸) 毖(惩前毖后) 毙(多行不义必自毙) 陛(宫殿的台阶) 庇(庇护) 蓖(蓖麻) 篦(梳头的用具) 舭(古船名) pi 阴平:批(批语) 纰(纰漏) 砒(砒霜) 阳平:枇(枇杷) 毗(毗邻) 蚍(蚍蜉) 琵(琵琶) 上声:仳、吡 去声:屁、媲(媲美) 相关链接 “匕”,读bǐ,“匕首”。作为“比”字的一半,其义为人,在甲骨文里是一个倒置的人,“顷”即取此义,“尼”亦然。在甲骨文与金文里它又像一把长柄的勺子,古人用来取食,《说文》:“匕亦所以取饭,一名柶。”作意符生成的字如“匙”。 10.趣談“比”字比,原意指母親,或已故的母親。後來看看很像兩女子在“比較”,於是借爲對比的比,妣則是比的返還字。
比bǐ(4画)
 【提示】匕,起笔撇与竖弯钩相接、不出头,不要错写成相交、 出头的; 位于字或部件左边时,第一笔的撇改横,第二笔竖弯钩改竖提。 *比bǐ4画 比部 (1) 〈书〉 靠近;挨着: ~肩|~邻|鳞次栉(zhì)~。 (2) 〈书〉 依附;勾结: 朋~为奸。 (3) 〈书〉 副词。近来: ~来。 (4) 〈书〉 介词。等到: ~及。 (5) 介词。和……相比: 你~我强|今天~昨天热。 (6) 较量;竞赛: ~较|~赛|~先进。 (7) 能够相比: 近邻~亲|今非昔~|身体不~前几年了。 (8) 比喻;比方: 用菊来~高洁之士|把孩子~作祖国的花朵。 (9) 仿照: ~照|~着葫芦画瓢。 (10) 用手或拿着东西做出姿势来帮助、代替说话: ~画|连说带~。 (11) 对着;向着: 别拿枪~着人。 (12) 数学名词。比较两个同类数量之间的倍数关系,叫做它们的比,其中一数是另一数的几倍或几分之几: 工业与农业总产值约为二与一之~。 (13) 表示比赛双方得分的对比: 甲队以二~一战胜乙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