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
1 采取措施加强文治,主要指修治典章制度,提倡礼乐教化等。
《国语・周语上》:「有不享则修文。」 韦昭注:「文,典法也。」 唐 杜甫《客堂》诗:「修文庙算正,献可天衢直。」 明 尹耕《秋兴》诗:「不应干羽修文日,岁岁三关有战场。」参见「修文偃武」。 2 旧以「修文郎」称阴曹掌着作之官,故以「修文」指文人之死。
唐 杜甫《哭李常侍峄》诗之一:「一代风流尽,修文地下深。」 明 陶宗仪《辍耕录・挽文教授诗》:「闽人翁某一联云:『地下修文同父子,人间读史各君臣。』独爲绝唱。」 清 陈佩《哭程夫人》诗:「修文应是才人尽,徵到姮娥旧侍书。」参见「修文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