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文》的历史介绍和鉴赏
唐初,关中天兴县三畴原(今陕西宝鸡石鼓原)发现了10只略似鼓形而顶微圆的刻石,因称之为“石鼓”。10只鼓大小不一,高度、直径二尺上下。每鼓刻诗一首,所咏为渔猎征旅之事,故亦称其为“猎碣”。
石鼓被发现时,文字已有剥泐,后经风吹雨打,苔藓侵蚀,又屡经迁徙,尤其是几百年来无节制的拓榻,敲击擦扫,剥泐漫漶更甚。连重文计算在内,《石鼓文》共约600余字,宋时存字不足500,迄今仅存200余字,有一鼓已文字全无。石鼓现存北京故宫博物院。
最先著录石鼓的苏认为《石鼓文》系周宣王时太史籀所书。其后李嗣真《书后品》、张怀瓘《书断》、窦《述书赋》、徐浩《古迹记》、韦应物《石鼓歌》、韩愈《石鼓歌》、周越《法书苑》均认为石鼓刻立于周宣王时。欧阳修《六一题跋》对上说提出三点疑问,但又认为“至于字画,非史籀不能作也。”金学者马定国著《石鼓辨》万余言,认为是西魏宇文泰狩猎歧阳时所刻立。郑樵《石鼓音序》从文字字形嬗变角度出发,考订为秦国“惠文之后,始皇之前所作也。”清代学者武亿、俞正燮等人又以为是汉、晋、北魏之物,但这些观点影响不大。近现代学者都同意郑樵秦篆说,但在具体刻立时间上又聚讼不决,他们从史实、铭刻史、字形、词汇、书法、诗的内容等许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证,或定为文公,或认为是襄公,也有定穆公、灵公、献公或惠王的。从文公到惠王,时间跨度逾四百年。总之,《石鼓文》刻立时间尚无定论。
《石鼓文》的字形介于金文和小篆之间,许多字的结构与《说文》所录籀文相合,如“囿”、“则”等字。而另一部分字则和小篆相近。从整体来看,《石鼓文》脱胎于金文,但又与金文距离较大,它应该属于大篆范围,而且是秦国的大篆,也就是小篆的直接祖先。
与金文相比,《石鼓文》书法有着自己的显著特点。首先,吉金文字受器皿的局限,字体较小。而《石鼓文》字径二厘米左右,且字多逾六百,非金文所可以比拟。其次,早期金文原泥范浇铸,后期虽改为刻文,但铭刻规则也随之严格。《石鼓文》因材料工具的不同,已一扫铸造气息。且在凿刻形制上比较自由。第三,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点,即纯文字的金文,一般刻于器皿内侧,只能给少数人看到。而作为刻石的《石鼓文》则立于郊野,人人得而观之。汉字除了是语言的书写符号外,还可以是书法艺术的载体。公开供人观看,促使汉字书法因素的开始成熟。自《石鼓文》起,书法艺术开始了长足发展。
《石鼓文》在制式上比金文款式自由,但在结构法度上却比金文严谨规整。它每字大小相仿,结体扁平方整,将字画截长引短,务使匀称整齐。字画粗细均匀,藏锋圆头,多用曲线,曲率变化众多,弧度优美,圆而不规,方而不矩,转角多用圆变,线条遒劲有力。
《石鼓文》自唐初被发现以来,一直受到书坛的赞誊。例如苏勖说道:“虞褚欧阳,共称妙墨。”张怀瓘《书断》也说:“体象卓然,殊今异古。落落珠玉,飘飘缨组。”又曰:“开阖古文,折直劲迅,有如镂铁,而端姿旁逸,又婉润焉。”韦应物和韩愈的《石鼓歌》也都对《石鼓文》书法艺术作了极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