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字的异形和简字的规范
甲骨文中就存在文字异形现象,战国文字的异形现象更加突出。秦统一文字,推行小篆,这是一次大规模地对汉字进行规范。之后,魏晋南北朝又出现严重的文字异形现象,为适应唐代科举考试的需要,颜元孙编纂《干禄字书》,进行了唐代规范汉字运动。但是历史上的这些规范汉字运动并没有阻止汉字异形发展的步伐,以至于汉字字量快速增加。商周甲骨文约为3500——4500字。汉代许慎《说文解字》收录9353字,另有重文1163字。三国魏李登《声类》收录11520字。南梁顾野王《玉篇》收录16917字。宋代陈彭年等《广韵》收录26194字,宋本《玉篇》收录22726字,司马光等《类篇》收录33190字。明代张自烈《正字通》收录33440字。清代张玉书等《康熙字典》收录47035字。现代《中华大字典》(民国,1915年)收录44908字,《汉语大字典》(1990年)收录54678字,《中华字海》收录86000多字。“中国台湾Big5字集”收录13053字,“GB- 2312 (80)”收录6763字,“GB- 18030”收录27533字,国家“第二代身份证”用字72000字。
上述字典中的字数都不同程度地含有异形字,这些异形字的存在不利于汉字的使用,也不利于汉字健康发展,因而异形字的整理规范一直是语言文字工作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列出异体字810组,涉及1865字,废除异体字1055个。
总体看来,保留的字笔画较少,但不少字已经没有理据可言。再加上废除异体与简化双管齐下。这些无疑可以减少汉字字数,但也对于汉字系统造成了较大破坏。
汉字规范还表现在统一字形,即在笔势上的规范。针对印刷体与手写体字形不统一的情况,1962年3月,教育部、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科学院共同组成汉字字形整理组,于1964年5月编成《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年1月公布。《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规定的新的印刷体规范字形的主要原则是:
1.尽量把印刷宋体楷化,如兑(允)、教(教)、刃(对)、丑(丑)、并(并)、俞(龠)。
2.字形结构和笔势尽量横向。如群(摹)、峰(睾)、吴(吴)、真(员)。
3.笔画连接。如*(一)、丹(升)、象(象)、片(片)。
4.精简偏旁数量。如别(别)、发(太)。
5.适当采用按音分化。如“柿”从“市”,“肺”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