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音文字的阐述与了解
1980年,姚孝遂在《古文字研究》第四辑(中华书局,1980年)上发表《古汉字的形体结构及其发展阶段》一文,提出:“文字的发展阶段,是就文字符号的功能和作用所达到的程度来说的;文字的构形原则,是就文字符号的来源来说的。……就甲骨文字的整个体系来说,就它的发展阶段来说,就它的根本功能和作用来说,它的每一个符号都有固定的读音,完全是属于表音文字的体系,已经发展到了表音文字阶段。其根本功能不是通过这些符号形象本身来表达概念的,把它说成是表意文字是错误的。”
张志公认为汉字的性质是音节文字。他说:“汉语是一种非形态语言。在汉语里,没有用某个音素表示某一种或某几种语法范畴的形态标志这种现象(英语books,looks,my brot。her’s letter里的[s]音素)。因此,汉语在实际使用中只需要表示音节(包括单元音或复元音形成的音节)的符号,不需要只表示音素的符号。汉字是音节文字而不是音素文字,与汉语的非形态性相适应。……在全部常用汉字中所谓形声字占到85%左右……称为‘意音字’更足以显示它的特点。”张志公不但在这里用到“音节文字…‘意音字”这些不同概念,在另一些文章中还用到“语素文字”的概念,如他在1993年3月30日发表于《中国教育报》上的《汉字不能废,拼音不可无》的文章中说:“它(指汉字,引者按)从很早的时候就必须‘注音’,因为它不是字母文字或者说音素文字,而是语素文字。”
刘又辛在《汉语汉字答问》(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一书中说:“文字大体上可分为两个体系,一种是拼音文字;一种是以汉字为代表的形音文字。拼音文字的特点,是用几十个表音符号(字母)记录词语。汉字则是兼用表音和表形的符号记录词语。从符号和信息(词语、句子)的关系看,拼音文字和词语的关系只有语音一个方面的联系;汉字则除了表音以外,还有表形方面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