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定性为语素文字
时间:2014-08-17 10:17 分类:文字论述
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中把汉字定性为语素文字,他说:“只有两种文字体系:
(1)表意体系。一个词只用一个符号表示,而这个符号却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这个符号和整个词发生关系,因此也就间接地和它所表达的观念发生关系。这种体系的古典例子就是汉字。
(2)通常所说的‘表音’体系。它的目的是要把词中一连串连续的声音模写出来。表音文字有时是音节的,有时是字母的,即以言语中不能再缩减的要素为基础的。”索绪尔的二分法得到很多中国语言文字学者的赞成,其中有的学者用另一种视角观察论证这个问题,如叶楚强于1965年5月12日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精简汉字字数的根据和方法》一文,文章说:“文字符号总是表达一定的语言单位的(整句话,词或阋素,音节,音位)。和整句话相适应的就是图画文字;和词或词素相适应的就是表意文字;和音节相适应的就是音节文字;和音位相适应的就是拼音文字。汉字是表意文字,每个汉字基本上是汉语单音节词和词素的记号。我们必须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去意文字,而不要以为从汉字字形本身上可以看出汉字的意义来(现行汉字中的象形字早已丧失其象形作用,形声字的义符也不能准确表示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