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在表意与表音的相互促进
汉字在表意与表音的相互促进中,一直顽强地坚持自己的表意特点,不断地采用新的方式,增强个体符形和整个符号系统的表意功能。
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当意义发生变化或符形笔势化以后,改造自己的符形和对字义的解释,以创造形义统一的新局面。例如,当汉字所记录的词所指的事物发生变化后,汉字总是及时调整它的义符,使之适应事物的特点。“砘”本从“石’’,表示投石机,火药发明后,形体演变为从“火”的“炮”。“快’’在唐宋本有从“马”的俗字,写作“映”,交通发达后,马不再代表最佳速度,就由表示“快感”的意义“快”引申了等等。再如,当原初构形的意图因符形演变而淡化,汉字便采取添加意符的方式来增强其表意功能。象形字加义符的如“纹”、“韭”,会意或形声字已经有了相关的义符再度累加义符的如“捋”、“援”、“歌”等。这些都说明,汉字总要最大限度地在符形上增加意义信息,来坚持自己的表意特点。
第二,由于书面语与口语可以即时互相转化(口语被记录,则转化为书面语;书面语被读出或唱诵,则转化为口语),在此过程中,语音信息一时之间会变得异常强烈,加之有些抽象意义的词因义构形又比较困难,因此汉字在甲骨文时代就产生了一批同音借用字,即不再为某些词构形而借用同音字为符号。例如:“戚”,的本义是“斧子”而借作“悲戚”字,“舍”的本义是“房舍”而借作“舍弃”字,“介”的本意是“甲介”而借作“疆介”字等等。但是,表意的汉字群体对这些脱离意义的音化符号有“排异”作用,为时不久,它们便加上了相关的义符,分别写作“感”、“拾”、“界”等,再度义化。正因为如此,汉字中的假借字向形声字转化,成为一种规律,在形声字中是利用一部分声符作为别词手段的。
第三,汉字职能的发挥,是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合成的,这就是书写和辨认。就书写而言,人们始终希望符号简单易写;而就认识而言,人们叉希望符号丰满易识。然而越简化,就越易丢掉信息,给识别带来困难;追求信息量大、区别度大,又难免增加符形的繁度,给记录增加负担。两者的要求是相矛盾的。汉字就在这易写与易识的矛盾中,不断对个体符形进行调整,以实现简繁适度的优化造型。调节字形的杠杆是汉字的表意性质。汉字总是不断减少构件与笔画,来减少书写的困难和减轻记忆的负荷,但是,这种简化一般是在不影响表意与别词的前提下进行的。汉字在第一次规范的时候作过一次有意识的省减,这就是从大篆到小篆的省减,这次省减主要是省去多余的部件。
这是一次人为的自觉简化。从古文字到今文字的隶变,是一次自发的简化,简化的力度很大,但是,汉代碑刻的隶书文字经过归纳整理后,表意性尚存的占91%左右。马王堆出土帛书传抄上古典籍的隶书文字,保留表意性的占89%以上。现代汉字形声字已达90%以上,义符的表义能度也较好地保留了下来。这些都表明,在历史上,汉字不论怎么简化,都不会把应有的意义信息全部舍弃,决定简化程度的下限,一般是汉字表意特性的保留。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汉字向表音发展的趋势,只看到汉字对表意特点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