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声看作是汉字形音义的联系方法
《汉语大词典》给“形声”的解释是:“意符和声符并用的构字法,亦称象声、谐声。”这个解释体现了语言文字学界对形声或形声字的普遍看法,即认为形声是一种构字法(或称造字法)。所谓六书,乃是汉代学者根据当时已存在的汉字从其共时层面上作分析归纳而得出的结论,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给六书分别下了定义。后来的文字学者在讲汉字的构造时,都遵循六书的说法,因而也就想当然地把六书看成了汉字的造字方法。其实,汉代学者(包括许慎)一点儿也没有明说六书就是造字法。把六书看作造字法存在着明显的缺陷,最早批判六书并提出三书说的是唐兰。无论三书说的价值如何,但至少“三书”的概念已经是试图在造字法范畴中作出的总结。
我们把形声看作是汉字形音义的联系方法。在形声字内部,形旁与声旁之间有怎样的关联,它们又是怎样与语素音义发生联系的,这是目前形声字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一般认为形旁表义,声旁表音,这其实是由于对造字法和表示法的认识不清而导致的对形声字的一种误解。首先,形旁所能表的义是有层次性的,有的形旁所表示的意义与整个形声字的意义相同,如“船”、“爸”等;有的则由于词义引申而失去了表义的作用,如“碗”等;大多数形旁所能表示的意义只是与形声字的意义有一定的联系,一般表示一种类别意义。学界对于“形旁表义”还没有什么争议,因而形旁固然是形声字意义的来源之一,我们这里主要讨论声旁的问题。其次,声旁表音也是不错的,但是声旁表音也有个层次性问题,详见下文。声旁表不表义?这才是个关键的问题,如果说声旁表义,那么“形旁表义,声旁表音”这句话似乎就有些不合适了。一般认为只有少数声旁表义,往往举出《说文》中的亦声字来说明,并认为大多数形声字的声旁是不表义的。换句话说就是这些形声字的声旁除了表示该字的读音外,与该字的意义没有任何联系,这其实是把文字的形音义割裂开来的一种不正确的看法。在这种看法指导下,以至于产生了是形旁重要还是声旁重要的问题。由于形旁往往又是部首,有的著作里就称形旁、声旁为部首、声首。游顺钊在他的《视觉语言学论集》中称部首是语义类目,声首是附加成分,语义类目是造字的主要手段,还说:“在这样一个书写系统里,把具有充分语义成分的类目底子充当次要角色却让只带一定限度的音值的附加成分作底子是喧宾夺主,是不正常的。”声首(声旁)果真是只带一定限度的音值的附加成分吗?恐怕不用我们回答,前人早已给出了答案。发轫于宋代的“右文说”在许慎的“亦声”上又前进了一步,即便是注重考据的清儒也对“右文”爱不释手。王念孙在《广雅疏证》中就曾举出一些典型的右文现象,如卷七下举了从“彗”声之字多与“细小”义有关的例子。虽然“右文说”者们用了一些如“凡从某声皆有某义”之类的过火的话,但“右文说”毕竟不是捕风捉影,自然有其合理的内核,这同时也在一定的程度上说明了声首(声旁)绝不是只带一定限度的音值的附加成分。相反,声旁在形声字中的表义作用一点也不次于形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