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法自弊
谓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语出《史记・商君列传》:「﹝秦惠王﹞发吏捕商君。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爲法之敝,一至此哉!』」
宋 庄季裕《鸡肋编》卷中:「章谊 宜叟侍郎有田在明州……叹其赋重。从兄彦武在傍曰:『此作法自弊之过也。』」 ▲ 亦作「作法自毙」。
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余德》:「余笑起,飞一巨觥;酒方引满,蝶亦扬去。顷之,鼓又作,两蝶飞集余冠。余笑云:『作法自毙矣。』」 欧阳山《柳暗花明》一○五:「想不到这回到底是作法自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