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夺
1 赐予和剥夺。
《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柄诏王驭群臣:一曰爵,以驭其贵。二曰禄,以驭其富。三曰予,以驭其幸……六曰夺,以驭其贫。」 郑玄注:「幸,谓言行偶合於善,则有以赐予之……夺,谓臣有大罪,没入家财者。」 《管子・七法》:「予夺也,险易也,利害也,开闭也,杀生也,谓之决塞。」 2 引申爲赏罚。
明 王凤洲《纲鉴会纂》卷四四:「范华阳曰:『今僖宗两无予夺,何以儆全忠而服克用耶!』」 3 裁决,裁夺。
北齐 颜之推《颜氏家训・省事》:「朝夕聚议,寒暑烦劳,背春涉冬,竟无予夺。」 唐 吴兢《贞观政要・纳谏》:「蜀王妃父杨誉,在省竞婢,都官郎中薛仁方留身勘问,未及予夺。」 明 丘濬《大学衍义补・谨详谳之议》:「使断疑狱者,以此爲予夺轻重之权度。」 4 褒贬。
宋 周密《<癸辛杂识>序》:「一时之闻见,本於无心;千载之予夺,狃於私意。」 清 嵇璜《皇朝通志・凡例》:「自诸王及内外大臣之例,得请谥者,高下予夺,各如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