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久要
1 旧约。
《论语・宪问》:「久要不忘平生之言。」 何晏集解引孔安国曰:「久要,旧约也。平生,犹少时。」 邢昺疏:「言与人少时有旧约,虽年长贵达,不忘其言。」 晋 葛洪《抱朴子・行品》:「守一言於久要,历岁衰而不渝者,信人也。」 元 无名氏《合同文字》第一摺:「着他回本乡去,认了伯父伯娘,着他一家儿团圆,也见的我久要不忘之意。」 章炳麟《八月十五夜咏怀》诗:「丈夫贵久要,焉念睚眦仇。」 2 旧交。
《文选・曹植<箜篌引>》:「久要不可忘,薄终义所尤。」 刘良注:「久要,久交也。」 唐 沈亚之《秦梦记》:「公谓亚之曰:『本以小女将托久要,不谓不得周奉君子而先物故。』」 宋 王安石《老人行》:「古来人事已如此,今日何须论久要。」 明 汪錂《春芜记・访友》:「忆昔风尘订久要,奈雌伏盐车老。」 |